负责拟订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规划;负责指导审批国有工建交、流通企业股份制改造、合资、合柞、合并等重组方案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指导各县(市、区)国有企业改制工作。